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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时间:2019-04-29来源: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点击次数:

现实案例

小勇和小璇结婚三年后,因为事业关系去国外打拼。在四年前,小勇变得很少和家人有联系。小璇已经有两年半没有接到小勇的电话了,更没有见到他的人。小璇用尽一切方式也没有任何关于小勇的音讯。小璇十分无奈,便去法院申请小勇宣告失踪。多年的分居生活,她和小勇已经没有什么夫妻感情可言了,她想和白勇离婚。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么?



北京都嘉律师说法

本案主要涉及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律问题。小璇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经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可以宣告其已经失踪。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中的方已经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作出离婚判决。而在夫妻中的一方下落不明已满2年的情况下, 如果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求判决离婚,而不申请宣告该方失踪,法院也应当受理并判决离婚。由于无法知道失踪一方的所在地,法院会采取公告的方式公布判决结果。


本案中,小勇已经被宣告失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小璇的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条链接

《婚姻法》

32条  男女一方 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高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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