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会让人联想到电视剧中的场景:大限将至临终托孤。现实生活中大抵也是如此。古语云: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人活到一定岁数,活明白了,预感自己大限将至,便会立下遗嘱。现在有的孩子活得比大人还明白,而小孩活明白了,要是也立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后事,那这个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吗?
【北京都嘉律师说法】
立遗嘱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继承法》规定,立遗嘱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见,法律是没有赋予小孩子立遗嘱的权利的,其所立遗嘱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法条链接
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