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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引发新讨论:婚后父母买的车子归谁?

时间:2019-04-19来源:点击次数:

    近一个月来,《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尤其是在房产的分割问题上,但随着讨论的不断深入,又有一个新的问题出现:车子该归属于谁? 

    新婚姻时代,讲究房子、车子、票子,这是公众物质观念变更的结果,车子作为一个家庭重要的动产,除了房子外,车子就是位列第二的大宗物品。对于车子的分割,在解释三未出台前没有争议,例如婚前女方的父母为女儿买了一辆车作为陪嫁,登记在女儿名下,则这辆车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而如果这车子是在双方婚后购买的,且女方父母并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女儿本人的,则车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婚姻法》解释三会对车子的分割产生影响吗?

    北京婚姻律师网团队成员分析了该问题认为,《婚姻法》解释三只是对房子的分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不能以此类推到诸如车子等其他财产,关于车子的分割依然沿用之前的规定。虽然有的人认为这部解释的出台是解决父母不能为年轻人的冲动买单(房产),应当从这个基本目的出发,认为父母出资为婚后子女买车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也应当认为是父母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即参照房子的分割办法。这种观点非常具有前瞻性,但毕竟法律并不能一蹴而就,而应结合现实情况的发展,对于如车子之类的一些消耗品,并不能产生如房产一样的效应,但却是日后婚姻法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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