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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时间:2019-04-30来源: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点击次数:

都嘉案例

小龙和小丽是相亲认识的,迫于家人的催促两人便仓促结婚了。小龙家付给小丽二十万元的彩礼。结婚后,由于小龙长期在外打工,两人虽然结婚两年却从来没有一起生活过,小丽觉得这份婚姻很没有保障,没有家庭的感觉,她决定和小龙离婚。小龙同意了,但是让小丽返还当时给她的二十万元的彩礼。他可以这样要求吗?



北京都嘉律师说法

本案主要涉及能否要求返还彩礼的法律问题。小龙可以这样要求。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就彩礼如何返还问题达成致意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从未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了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中后两种情况,只有在双方离婚的条件下,才可以要求返还。


本案中,由于小龙和小丽婚后并没有一起生活,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因此小龙可以要求小丽返还当时支付的二十万元的彩礼。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项的规定,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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