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作为社会上的一个弱势群体,其权利经常被人们所忽视,在遗产继承方面也是如此,继承人们总是想方设法地排除精神病人的继承权,鲜有为精神病人争取权利的。虽然说能为精神病人争取权利的人少,但还是有这样一些内心存在温情的亲人朋友,他们愿为其争取利益维护权利。那么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
【北京都嘉律师说法】
精神病人是有继承权。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继承法》规定了其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行使。而精神病人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对于精神病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又有特殊困难,在遗产分配时,还应当予以照顾。
法条链接
《继承法》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