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能想到一次争执,竟会让自己痛失亲人,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想必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对于争执导致了父母死亡的情况,当事人会想自己到底还有没有继承权?其他继承人也会想他有没有继承权?下面由都嘉律师为您解答这个疑问。
【北京都嘉律师说法】
因争执导致父母以外死亡,当事人仍然有继承权的。在《继承法》中,关于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条款“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该条规定不必要导致被继承人死亡,导致了被继承人死亡的,当然丧失继承权,而这一条的前提是必须“故意”,即继承人必须有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而争执导致父母死亡的,不具备杀害父母的故意,是由于意外导致父母死亡的。因此,当事人有继承权。
法条链接
《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