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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支付的用于买断工龄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19-04-17来源:点击次数:

   在办理婚姻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咨询自己或者配偶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所谓的“买断工龄款”是企业支付的对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该款一般包括两项:一是基于劳动法的规定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二是企业支付的再就业补偿金两部分组成。那么这种性质的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答案是: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部分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基本特性不同。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首先,是否婚后取得是划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一个首要标准,所以共同财产基本特性表现在取得时间方面。其次,该财产是否具有明显的人身特性。从《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来看,除个人婚前财产外,其余几项个人财产均与公民个人特定的身份密不可分,只有那些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如复员费,残疾补偿金,医疗补助金,再就业补助金等和未获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才能被纳入个人财产的范围。  

   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买断工龄款,其中的再就业补偿金具有人身依附性,由夫或妻一方独享。剩余部分属于企业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不具有人身的依附性,应作为家庭的共同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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