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都嘉律师说法】
1、离婚无法获得证据,如财产方面的房产、银行存款情况,可申请法院调查。
2、对于其他难以进行取证的,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或者采集其他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二、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三、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四、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