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后,双方没有再婚,此时任一方因发生意外事故而死亡,活着的一方就会想自己是否对前任的财产有继承权的问题,比较多的人认为自己是有继承权的,那实际上是否有继承权呢?
【北京都嘉律师说法】
离婚作为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必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在当事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方面的后果。双方的人身关系发生改变,当事人不再具有配偶身份,不再适用《婚姻法》关于配偶双方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离婚后,随着配偶关系的解除,双方丧失了互为法定继承人的资格。离婚后一方死亡的,他方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这里所说的继承是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前妻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但如果前夫生前立有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留有给前妻继承的部分,那么前妻是有继承权的。这里说的继承是遗嘱继承,也就是说前妻是存在有遗嘱继承的可能。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条链接
第十条 法定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