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嘉律师温馨提示:
分家析产中的股权分割,一般指的是“家庭公司”,不涉及家庭以外的人,或家庭人员占绝大多数股份的公司,才会涉及家庭析产中的股权分割问题。
首先都嘉律师提示大家要明确以下几点:
一、用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二、股权属家庭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
(一)对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 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与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股票,如果没有另行协商一致,一般以家庭贡献或平均分配为原则。
(二)有限公司的共同股权的多种处理办法
由于有限公司兼具有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处理共同股权既要尊重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又要考虑到股东人数少规模小,判决让不懂经营的夫或妻股东另一方直接获得一半股权可能会破坏公司的经营稳定和长期发展,因此视实际情况不同而采取多种形式的共同财产处理办法。
其次,未成年人当股东是否合法。《公司法》没有对股东的行为能力作明确要求,不过笔者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当股东并不违法。《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既然可以继承,应该也可以赠予。对于《公司法》中提到的“合法继承人”,并未规定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因此未成年人也可以受让股份。
都嘉律师温馨提示,公司股权分割涉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