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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房产分割

时间:2019-04-15来源:点击次数:

     福利房是以单位福利的形式,分配给个人的优惠住房,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福利住房,即使不能转让,离婚时也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因为福利房是婚姻存续期间分得的,福利房政策本身也是考虑到夫妻双方的利益,因此,福利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无过错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后通过福利、单位补贴取得产权房,但同时与用人单位签有服务协议的,由于该方对此房的获得具有较大贡献,且其将来择业的自由会在服务期内受到限制,因此,夫妻离婚时,因服务期问题而导致房产权利受影响的事实尚未发生的,对该房产的分割应考虑尚存服务期的长短、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适当多分给签有服务期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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