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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是算个人的还是共同的呢?

时间:2019-04-08来源:点击次数: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对此,有人认为,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实际已解除了夫妻同居的义务,夫妻间的经济联系减少,他们以自己的合法收入购置财产,并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已经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个体,分居期间由于双方各自管理自己的财产,也没有共同家庭开支,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应当将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也有的人认为,夫妻分居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其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对此进行分割。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认为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

    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夫妻财产制从产生依据来看,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并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之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无效时,则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夫妻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第二,虽然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但没有进行离婚登记的,在法律上仍为合法的夫妻关系,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如果无特别约定,仍然应该依照《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尽管事实上处于分离状态,但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从某个角度而言,因感情不和主动分居的,往往是夫妻中的“强者”一方。将分居中取得的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可能客观上纵容了一些逃避家庭责任的人,鼓励夫妻一有矛盾就分居,对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元的稳定无法起良性影响。如果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数额较大,而另一方又是无过错的弱者,将该较大数额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方便地做出适当的调整分配,避免有人以分居达到逃避责任的目的。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对此,有人认为,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实际已解除了夫妻同居的义务,夫妻间的经济联系减少,他们以自己的合法收入购置财产,并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已经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个体,分居期间由于双方各自管理自己的财产,也没有共同家庭开支,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应当将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也有的人认为,夫妻分居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其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对此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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