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婚姻常识类问题集锦(一)

时间:2019-05-13来源:点击次数:

    我国关于结婚、禁止结婚方面的规定内容如下:


    一、结婚的条件:男满22、女满20,双方持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均可。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也是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二、禁止结婚的规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基于优生优育、伦理道德(血亲即有血缘关系,直接:或生我者或养我者,还包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即双方共有曾祖父、母,共有曾外祖父、母);


    2、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精神病、性病等。


    三、无效婚姻:重婚、未达婚龄、禁止结婚的亲属结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



相关文章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座2601室

电 话:400-691-6066

邮 箱:dujialawyer@sina.com

Copyright © 2018 www.lvshibaidu.com 京ICP备12033715号-1

都嘉律师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