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家庭冷暴力,是相对于现行婚姻法法条中的“家庭暴力”而言。即一方利用自己言语、行为上的冷漠、漠视、回避,从而达到让对方心理难受,精神压力大的目的。冷暴力多出现在收入高、学历高、素质高的“三高”家庭,这些家庭的夫妻往往因为要顾及自己的脸面,不会同对方过多争吵,甚至不会表现出对对方的不满。但是他们在同对方相处时,常常回避对方,拒绝交流,让对方感到莫大的委屈和辛酸。
冷暴力更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虽然不见赤裸裸的、血腥的场面,但是冷暴力给人带来的精神压力,足以摧毁一个正常人的心理防线,导致精神彻底崩溃。精神上的痛苦看似是无形的,但是带来的伤害却远远高于内体上的疼痛。冷暴力的总体表现是消极对待对方,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所体现:
一、 拒绝言语、情感交流
实施冷暴力的一方,通常不会主动同对方沟通,更不会回答对方的任何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冷暴力行为实施者将对方视为空气,假装看不到、听不见。家庭本来应该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如果一方长期对对方不理不睬,不关心,不照顾,另一方会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凡事都便得敏感多疑、暴躁易怒。
二、 拒绝肢体接触
正常的夫妻间,需要一定的肢体接触,这不仅是表达爱的基本方式,也是维系感情的有效妙招。遭受冷暴力的家庭,夫妻间一般会刻意避开肢体上的接触,有些甚至提出分房睡。一旦双方都认可这个决定后,很难再挽回从前的感情。这样的后果很容易造成一方或者是双方在此期间出轨,这种冷静的处理方式不仅不会有益于夫妻双方感情的缓和,更甚至会导致情感的破裂,最终走上离婚的道路。
三、 拒绝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间应当相互履行扶养、照料的义务。当一方在人身、财产上遇到困难,另一方应当全力协助,帮助其度过难关。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也应当相互扶持、相互帮助,各自尽到作为配偶的义务。然而,遭受冷暴力的家庭,一方或双方会开始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明确表示自己在人身和财产上要独立于对方。这种“独立”让夫妻关系在短期内变得生分和紧张,如果不加以改善,很难奢望这样一个家庭能够存续得长久。
冷暴力有如此多的危害,为什么我国现在的法律却并没有对此作出规定?合肥离婚律师认为,首先,以前人们并没有对冷暴力引起足够高的重视,狭隘地认为只有受到肉体伤害才会给人造成痛苦和危害。其次,冷暴力属于隐蔽性很强的家庭矛盾纠纷。在其事实和性质的认定上具有模糊性和易混淆性。最后,从司法实践中来看,若要证明冷暴力,很难收集相关的证据,这给诉讼和审判都带来了较大难度,实在不具有司法操作性。
家庭是组成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因素,因此,纵然要在司法实践操作中规范冷暴力仍有诸多的困难,我们依旧需要正视,并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在此,合肥离婚律师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广大朋友参考:
一、 夫妻间加强沟通,积极寻求疏导
夫妻之间的矛盾毕竟是属于比较隐蔽、私人的领域。双方产生的矛盾最终还是需要当事人自己积极地协调、解决。沟通是解决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据统计,夫妻之间百分之八十的矛盾都是因为沟通不畅所导致。两个人也许并没有很实质性的矛盾,仅仅是因为相互理解不多,体谅不够,才造成了对对方深深的误解和不满。多一份交流,少一份矛盾,有了隔阂,总是需要一方率先心平气和地提出解决方案。如果夫妻两人自己不能解决,合肥离婚律师建议可以找亲戚或朋友出面调和。
二、 积极建立民间家庭暴力调解机构
对于家庭暴力,公权力不便过多介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抱怨报警不能解决问题的原因。离婚律师认为,积极建立起类似妇联的社会机构,专项解决冷家庭暴力纠纷,特别是针对冷暴力,总结出一套实用、有效的救助措施,必定能够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