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问: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答: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毕竟,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已取得,房产证只是婚前订立的购房合同及付款行为的结果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