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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卖,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时间:2019-04-20来源:点击次数: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依据前述司法解释第一项的规定,此处的投资应采广义理解,即出资购了房产,投资与居住不予划分,全部按投资理解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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