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段婚姻关系中,夫妻间相互扶持、相伴到老,是每一对夫妻都期望的。那么,从法律上讲,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以下内容为您解析。
一、法律明确规定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夫妻间的扶养,是指夫妻之间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的角度讲,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我国婚姻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所以说,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是法定的,具有法律强制性。
二、夫妻间互相扶养的产生基础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若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原夫妻双方就不再负担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可以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
三、夫妻间互相扶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夫妻间互相扶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夫妻双方对另一方都具有扶养的义务,若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的权利。这种权利义务,对于夫妻双方是平等的。
夫妻间任一方无生活来源、无独立生活能力、生活困难或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都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以上内容对于这个问题也作出详细分析。夫妻间应当扶持供养、互相扶助,在一方需要扶养的情况下,另一方应当尽到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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