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一下的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子女(子女包括结婚所生下的、没有结婚生下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领养的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以及领养回来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在开始继承后后,如果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话,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的权利了。没有规定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时继承的,所以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的话,那就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